文:蓝志锋
一个月,两名行动党部长级领袖,移交百万令吉支票给华文学校/学府。
两人的动作相当一致,都是移交支票,而且模拟支票都印有火箭。不过,回响不同。
首先,行动党秘书长兼交通部长陆兆福代表党,亲自移交该党首次给华教的最大笔拨款,以火箭名义拨款100万令吉给韩江传媒大学,作为建校发展基金。
他强调,火箭感谢2008年全国大选时,韩江中学借出草场,缔造万人集会,才让槟火箭有机会执政槟州。
这张支票印有火箭标志,活动现场是“韩江传媒大学学院新大楼动土仪式”。
接著,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兼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代表团结政府,移交半津贴华小和华中维修拨款给霹雳州学校。
也是行动党霹雳州主席的他,移交教育部给予这些华文学校总额180万令吉维修拨款。
这张支票不仅印有希盟标志,也有火箭标志。
如果是政党自掏腰包,从党库掏钱捐款,只要不违法,要如何广泛宣传,如敲锣打鼓,印号外派传单,模拟支票印上大大个党徽标志都没问题。
韩江传媒大学的百万令吉模拟支票就有火箭的标志,不会引起争议,因为这是党的钱,不是政府的钱,更不是纳税人的钱;或许部分来自支持者的捐款。
不应出现政党标志
不过,倪可敏的移交的180万令吉维修拨款来自教育部,是纳税人的钱,模拟支票不应该出现希盟和行动党的标志。
印上政党标志的政府模拟支票,是不恰当的做法,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和混淆。
一些不清楚的民众,可能真以为这笔钱来自某政党,并非源自政府,因此与政府无关,政府也得不到肯定。一旦出现此认知错误,将构成巨大误会。
政府的模拟支票不应该印有执政党标志,也不应该以一句“最重要是能拿到钱”带过。钱很重要,但原则将让你赢得尊重。
政治人物移交政府款项时,不应该有意图让民众以为,有关拨款来自他或他所属的政党,导致有关拨款充满政治宣传意味。
若今天A党执政,政府的模拟支票有A党标志;未来B党和C党执政,是不是也在模拟支票印上B党和C党的标志呢?答案显然是“不应该”。
这些款项都来自纳税人,政府是托管单位,协助管理和使用这笔钱。政治领袖没必要在拨款课题上,过分“抽水宣传”博取社会眼球。
我能理解,移交支票的活动需要进行,因为有这方面的“政治需求”,也是政治操作的一部分,但不要做太多,用力过猛将弄巧反拙。
政治人物需要宣传,但过度宣传则不好,招惹抨击,沦为负面宣传,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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