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蓝志锋
必须强调,事前声明,以下新闻和观点无关宗教或伊斯兰,而是黄某传教士的行为引发争议。这是他个人行为,未能代表其信仰的宗教价值观。
6月3日,争议性华裔穆斯林传教士黄伟雄(Firdaus Wong)教导如何秘密为未成年非穆斯林少年改教事件曝光至今超过一个星期,截至6月11日上午,政府没出任何反应,难道他们有苦衷吗?
我不晓得,只知道,未成年学生在还没有能力做出信仰决定之下,改教乃事关重大,决定他们未来的宗教信仰,背后牵涉严肃和严重的道德议题。
黄伟雄倡导‘秘密改教’的做法是不道德,也乖离宣教应该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下进行的原则。若有不慎将对未成年学生及他们的家庭造成巨大困扰,破坏家庭和谐关系。
首相安华一直推崇昌明大马的精神,如今的关键时刻,政府也应该就此事表态。如果安华很忙,没时间发言,在脸书发个贴文,表达意见总该可以吧。
要不然教育部长、内政部长、掌管伊斯兰事物的首相署部长,或国民团结部长,也应该表态。
至于内阁的非穆斯林部长,也不妨站出来发言,特别是平时‘牙擦擦’爱秀的领袖,如今可以表达立场吗?此举能够维护大马多元社会的稳定及和谐。
黄伟雄推动未成年学生秘密改教的议程,是非常不可取,不道德、不合法,以及违反《联邦宪法》的行为。
他利用宗教老师,以及未成年非穆斯林学生对宗教的有限认知,满足自己的议程。这是险恶行为,带有隐瞒和欺骗元素,不仅违反宪法的基本自由,也破坏宪法的基本机构。
秘密改教方式,不但没获得父母同意,而且也隐瞒父母。
他还声称,自己习惯于处理此类事件;显示他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自己曾经为未成年人改教。
我们将心比心,若某人从伊斯兰改信另一种宗教,必然会马上引起穆斯林的强烈抗议。但,为何黄伟雄的不道德行为上,却有不同的反应?
黄伟雄的违法行为,利用未成年人对宗教讯息差的弱点,进行改教,令人震惊和愤怒的。
根据大马法律,穆斯林几乎不可能脱离伊斯兰教,因此为未成年学生秘密改教的情况更加令人担忧。一旦他们成年后,如果想恢复原本的宗教,肯定面对巨大的法律和社会挑战,过去申请改教的法庭案,说明这点。
若孩子们日后发现,自己曾在不清楚的情况下被改教,被迫接受本身没有选择的宗教,可能引发内心冲突、怨恨,以及与身份认同的矛盾挣扎。
宗教应该源自于对该宗教的理解,信仰则须来自于对该信仰的接受,理解和接受是拥抱;宗教信仰的关键,而不是操纵、威胁、强迫,或者引诱。
秘密改教可能会培养不诚实的儿童,尤其是对父母不诚实,这也不符合宗教的诚信价值观。
学校是学习和传授知识的地方,如果学校陷入这种改变儿童信仰的不道德行为,将削弱父母对学校的信任,也担心孩子处在不安全的地方,担心某天会被改教。
黄伟雄的行为也引起多个不同宗教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抗议、不满和反对,如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伊斯兰姐妹会(SIS)、大马兴都教协会,以及隆雪华堂等。
尽管此事涉及敏感的2R(种族和宗教),当局更应该严肃处理,而非置之不理,应将之摆在《联邦宪法》和多元国情脉络下检视,恢复民众对昌明大马理念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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