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蓝志锋
又是一宗发生在伊党执政州属,与‘道德宗教执法’有关的争议事件。
当下第一个反应是,哎哟,怎么一回事?
难道女业主的服装真的有问题?还是执法官员矫枉过正,过度执法呢?
我们必须听听当局的说法,兼听则明,不会一面倒相信某方的说法。
读了几篇相关的报道之后,我还是不太理解,为何市议会上门执法?
根据报道,女店主是在自己的店内穿着,可能是短裤,又或是热裤(Hotpants),或许是某种紧身超短裤?!
我不清楚,也不了解,无法就此做判断,当时到底女店主怎么穿?她是穿短裤?热裤?
就算是热裤,哥打峇鲁市议会官员有权力进入店内执法吗?或许有,我不太清楚。
可能市议会接到民众投诉,有人不满短裤,认为这种穿着不符合伊斯兰教义?含有“引人犯罪”动机?
所以,必须执法,杀鸡儆猴,警惕民众,尤其是非穆斯林?
话说回来,若自己的店内穿短裤,真的触犯条例吗?到底冒犯了谁?谁看了不舒服?
市议会的条例是否太广泛,缺乏针对性?
过于宽松的定义,可轻易被官员滥用,增加经常成本,也可能引发贪腐,因此程序很容易被滥用。
针对短裤要多短才算“不端庄”呢?哥打峇鲁市议会主席没有正面回答,只表示,交给市议会秘书去跟进。
不过,市议会主席周一(26日)促请接获罚单的店主,在7天内缴还罚款,否则将面对法律行动对付。
他指出,有关条列列明已久,不少本地非穆斯林都了解这点。
其实,服装的问题不仅出现在伊党执政的州属,就算其他州属或联邦政府部门都有服装规范。
之前也曾经闹过几次类似事件,比如在森美兰,还有其他地方的政府机构,包括警察局和医院,因为民众的服装不符合条例,被挡在门外,迟闭门羹!
不过,这次的情况很不同,官员自己登门入室,高调调查。
市议会的执法,已经是介入和干扰商业运作,可被视为扰商行为,增加商家的营运成本。
就算,过去政府部门对前来处理公务的民众有服装要求,引起议论。
这些服装指南模糊,留下一些让官员,甚至保安人员自行诠释“符合规则”的空间。
结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诠释,导致被拒于门外的民众大喊不满!
针对此事,哥打峇鲁市议会主席罗斯纳兹里当天回应说,该华裔女业主当时的穿着与在面子书上的衣着有不同。
若该名女业主穿普通的短裤并没有问题。
但,女店主在面子书上的照片与她所穿的T恤和短裤,和市议会上门去执法时的服装不一样。
在照片里女子旁边则是一名女执法人员,正在看着一些文件。
一名女子穿着一件粉色T恤,T恤长至大腿处,遮住了她所穿的短裤。乍看之下,好像没有穿裤子。
女店主表示,尽管自己向执法人员求情,但不获通融,而且执法员没有警告下,直接开出罚单,自己感到非常无奈。
根据罚单列出的“罪名”,指非穆斯林业者穿着不端庄(T恤和短裤),遭市议会援引《2019年哥打峇鲁市议会商业贸易和工业地方政府条例》第34(2)(b)条文开出罚单。
与此同时,吉兰丹中华大会堂会长黄保俊指出,丹州由伊党执政,虽穿着自由,但彼此要互相尊重,特别是非穆斯林穿着要端庄。
他说,虽然自己不赞成业者的穿着,可是市议会理应给予业警告,而不是马上开罚单。针对此事,他会向州政府反映。
他指出,类似事件会被当作政治课题炒作,间接破坏吉兰丹的声誉,也让游客却步。不过,家有家法,国有国规,人民应尊重国情、文化与风俗。
“各国国会都有本身的文化风俗要尊重,所以到吉兰丹的游客也应了解,穿着要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