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里面有“摘下星星月亮给你”,大马如今有“没收彩虹不给你”。Eh…Get到吗?

今年5月13至14日,马来西亚内政部官员突袭搜查各大百货公司的Swatch专卖店,并充公164支以宣扬性少数平权为主题的 Pride 彩虹系列手表。

另一边,数名伊党领袖发文告促请“掌管海外艺人来马表演事项”的 PUSPAL 禁止英国知名乐团 Coldplay 在大马办演唱会,因为 他们曾在演唱会挥舞“象征性少数群体”的彩虹旗,宣扬享乐主义与性少数认同,对宗教、民族和国家毫无益处。

每年的6月被定为是 同志骄傲月 Pride Month,世界各地的城市会举办游行与各种活动,纪念1969年的“石墙起义”,以及庆祝并宣扬LGBTQ+和每一个人表达身份的自由。然而,对比这些国家举办同志骄傲游行的盛况,马来西亚最近却频频发生“国家带头”的“同性恋恐惧”现象。究竟大马官方与社会对于性少数群体抱持什么样的态度?性少数群体经历着怎样的困境呢?

荒谬的是,恐同现象不仅处在反对,甚至还有矫正行动。根据 人权观察(Human Right Watch)2022年针对马来西亚反LGBT现象的调查报告指出,截至2021年6月,至少有1,733人参加了政府举办的 “LGBT人士矫正营”。报告也指出,关于LGBT权利的活动、音乐与电影内容都遭到政府取消与删减,同时却为反LGBT的宣传提供平台与支持。

要了解大马社会对于性少数群体的态度,就需要了解我国的司法制度。

马来西亚是采用普通法 (Common Law) 与伊斯兰法 (Syariah Law) 并行的双司法系统 (Dual Legal System)。然而,伊斯兰法的制定与执行则是由各州的宗教机构决定,中央政府也很难进行插手。所以,我们会看到即便是同一件行为,在某些州并没有犯法,在一些州则有很严重的刑罚。针对性少数群体,各州伊斯兰法都有明文列明如 “异性装扮” 与 同志之间“非自然性行为” 等禁止条规。

2019年,雪兰莪法庭以“企图发生非自然”为罪名,裁定5名男子违反该州伊斯兰法第28条文。然而,其中一名被告对其条文入禀联邦法院发起挑战。最终在2021年,联邦法院9司一致裁决,雪州伊斯兰法第28条违宪,雪州无权对“非自然性行为”施以刑事处罚。

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马来西亚宪法和各州伊斯兰法出现暧昧不明的现象。除此之外,这些案件的审判可能不是单纯的检视宗教虔诚,而是跟伊斯兰话语权与政治角力扯上关系。

除了法律与制度方面,不分宗教、种族的大众对于性别、性向多元也是抱持着反感的态度,在网络上充斥着对性少数群体的百般嘲讽、歧视言论。在性少数课题上,支持者和反对者一碰头总是会陷入仇恨骂战,最后讨论就慢慢偏离原本的重点。

相对保守的宗教氛围、政教不清的法律制度、缺乏性别意识的社会,都限缩了马来西亚在争取性少数群体权益的空间。但是改变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些穆斯林团体像是“伊斯兰姐妹 Sisters In Islam” 和在马来西亚设有办公室的美国平权组织 Muslims for Progressive Values,都试图在伊斯兰的框架下,以“真主慈爱、众生平等”的属性,争取性少数的权益、并且推动同性性行为除罪化。

长期关注穆斯林局势的关键评论网 专栏作家 李烈宽表示,身为非穆斯林,若想要性少数权益以及社会在性别多元认知上有所突破,首先需要认清伊斯兰与性少数相容存在的可能性、以及穆斯林为此所做的努力。不再将空乏的伊斯兰或穆斯林视为压迫的加害主体,这样有助于避免失焦,专注在问题根源上面,最后就是持续关注伊斯兰法的运行与修法的可能。

其实性少数议题与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息息相关,当社会的一份子受到打压或忽视,你或许认为事不关己,将来政策收紧,就很可能烧到自己,到时又有谁能够帮忙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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