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蓝志锋

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近期展开的“严打行动”(Ops Gasak),引发使用补贴液化石油气的小贩混淆,以及担心熟食价格上涨的民怨。

内贸部周四(5日)宣布,内阁议决,小型餐饮商家和公司在没有受管制物品准证(PBKB)下,仍可继续使用补贴液化石油气,直至《2021年供应管制(修正)条例》的修订工作敲定为止。

预料修订工作将在今年10月完成。内贸部没有宣布,取消从今年5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的“严打行动”。

政府之前规定小贩只能“即时即地”,拥有不超过42公斤补贴液化石油气(不超过3个桶装,每桶14公斤的液化石油气),若超过就需申请PBKB准证。

随著贸生部的最新解释,接下来的5个月内,小贩在“可继续使用补贴液化石油气”政策下,就算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拥有超过42公斤补贴液化石油气,也无需申请该准证?

看来,政府的政策依然有些混淆和灰色地点。在还未厘清疑窦前,政府应该暂停“严打行动”,直到发出清楚指示为止。

政府要通过“严打行动”对付大鱼,捉拿大型走私和滥用数百万令吉的津贴液化石油气,而不是一般的街边小贩和小规模的餐饮业者。他们都是勤勤恳恳为了三餐而奔波的小市民,实在没必要“针对”他们。

况且,希盟1.0和国盟时期,政府尝试执法,却引起反弹。

冷气房的部长和执法的官员们,应该走入基层,了解实际的老百姓生活,以及餐饮小贩的营运情况。

对付滥用津贴液化石油气者固然重要,以阻止补贴流失,避免国库穿洞。

执法行动应该针对大型的针对工厂或工业区的“滥用液化石油气”事件,涉及巨额款项。

可是,媒体不常报导关于政府突袭、取缔和侦破大型盗用补贴液化石油气事件,也不常听到执法人员侦查大规模的“换桶”和走私事件。

到底是政府没有采取行动?还是媒体没有报导?应该是前者!若有战绩,缴获战利品,当局是不会低调的。

厘清“商业用户”定义

有篇报道指出,截至5月14日,政府已侦破全国52宗与液化石油气相关的滥用和走私案件,起获物品总值高达85万令吉。

其实,85万令吉不是大数目。内贸部敲锣打鼓,告诉全马要严打滥用和走私情况,却只取得85万令吉的成绩,还有点不好意思说。

当局积极针对小贩展开“严打”,难道底层小贩比较容易执法?缺乏反抗力?

当局的执法也应该考虑现实层面,而非离地的操作。如今小贩们已经面对各种成本高涨,如原料、租金、电费和人力等。若还要被迫使用更昂贵的商用液化石油气,最终消费者将为涨价买单。

政府必须厘清“商业用户”的定义,不该一刀切地将小本经营的街边小贩和美食中心摊贩,与大型餐饮和连锁餐馆等相提并论,这对小贩不公平。

虽然政府说“严打行动”不是为了惩罚,而是提醒和教育,但小贩们已是惊弓之鸟,陷入“被取缔和被罚款”的焦虑中。政府应该设法协助和舒缓小贩的压力,并非加重压力。

重新思考液化石油气补贴制度和落实方案,是解决问题的长远方案。从政策和制度下手,建立在符合现实与合理的液化石油气补贴原则。

执法期间也要考虑公平公正,避免误伤底层小贩商,以及需要外食的中低阶级家庭的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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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后,媒体领域工作超过20年。16年任职《南洋商报》与《东方日报》,以及纸媒数码平台,从记者到主管,后为电子新闻主任,拥有丰富的时政新闻采访经验,也曾多次外派他国采访。2017年转战广播领域,参与全马首家中文财经资讯电台CITYPlus的节目和内容制作,并且主持新闻评论节目《主编点新闻》和《主编点头条》。他是《东方日报》、《中国报》、《新生活报》和新加坡《新明日报》专栏作者,也是不同媒体的常客时评员。他相信媒体应扮演第四权角色,参与历史、见证历史,记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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