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秘书长兼交通部长陆兆福正式起诉知名网红律师洪伟翔诽谤,这则重磅消息瞬间引爆了中文时事圈的舆论场。两人在各自的领域皆是独当一面的重量级人物,这场诉讼不仅是部长与名嘴的个人恩怨,更牵扯出政党底线、言论边界以及法律条文争议的深层博弈。

洪伟翔曾是希盟的中坚支持者,甚至在2018年大选前频频为行动党领袖站台。然而,随着政治局势的演变,他近年来转身成为猛烈批判希盟(尤其是火箭与公正党)的头号刺客。诽谤案的法槌尚未落下,双方的支持者早已在网络上兵戎相见,各自占据道德与法律的制高点激烈交锋。

昔日铁粉变刺客:跳过律师信的直接对决

陆兆福此次提告的核心焦点,锁定在洪伟翔于今年二月、四月和五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三支评论影片。面对来势汹汹的部长级起诉,洪伟翔展现出坦然且坚定的姿态。他强调,作为一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时评员,其言论皆是从公共利益出发的“公平评论”(Fair Comment),旨在监督并剖析行动党的政策方向与政治立场,绝非针对陆兆福个人的恶意诽谤。他不仅表明将全面进入司法程序迎战,甚至不排除提出反起诉,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值得玩味的是,陆兆福在此次诉讼中采取了非典型的强硬策略,直接跳过发送律师信(Letter of Demand)要求撤文道歉的常规程序,径直将入禀法庭的通知书送到对方手中。这种做法极其精准地切断了案件在“庭外调解期”被二度炒作的可能。若是按常规分两步走,往往会给予对手两次掀起舆论狂欢的机会。陆兆福选择一刀切的直接入禀,表明他根本不作庭外和解的打算,但也同时将自己推上了毫无退路的司法决斗场。

114A条文的罗生门:政治回旋镖与实用主义

这场官司之所以在法律界与政界引发轩然大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陆兆福动用了国阵时代修改的《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该条文确立了一项极具争议的“法律推定”原则:只要涉嫌诽谤的内容出现在你所控制的网络平台上,法律就会先推定你就是发布者,并将举证自身清白的责任强制转移到平台拥有者身上。这意味着,洪伟翔不仅要为自己的影片辩护,还可能需要为部分网民在其贴文下的偏激留言承担法律责任。

这一举动立刻招致了强烈的政治反噬。网民翻出十四年前陆兆福强烈反对114A条文的贴文,质疑其掌权后双重标准,甚至指责他利用当年抗拒的“恶法”来对付异己。然而,法律界的现实却远比政治口水战来得讽刺。有知情者揭露,洪伟翔在过去起诉他人诽谤时,也同样将这把114A条文的利器写进入禀状中。

在律师的实用主义思维里,五十步笑百步的道德指责毫无意义。既然法律武器库中备有这把极具杀伤力的武器,将其列入控状以增加胜算、扩大法庭上的战术灵活性,是再正常不过的专业操作。洪伟翔的辩护策略则主攻网民留言的独立性,认为绝大多数留言是针对行动党整体表现的评价,与陆兆福个人的诽谤指控相去甚远,力求在法庭上切割这层“推定责任”。

鸡蛋与高墙的迷思:公权者能否喊冤?

“掌握庞大公权力和政府资源的部长,究竟该不该起诉平民百姓?”这是本案衍生出的另一核心公共议题。许多人习惯性地将这场对垒代入“高墙与鸡蛋”的弱势叙事中。但在法治社会的底层逻辑里,政治人物并没有被剥夺名誉权的“法律光环”。一旦权益受损,无论是高高在上的内阁部长,还是坐拥百万粉丝的网红律师,皆拥有诉诸法律的平等权利。

大马政坛“领袖告媒体”或“高官告平民”的案例屡见不鲜。前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曾多次起诉政敌与新闻媒体;砂拉越政府与行动党领袖张健仁之间的诽谤官司更是拉锯了十三年之久;巫统主席阿末扎希也曾向《当今大马》索赔天价名誉损失。因此,陆兆福起诉洪伟翔,在法律程序上合情合理,接下来的胜负,只看双方律师团如何在证据与法条的碰撞中说服法官。

当案件进入冰冷的司法程序,法官既不看原告的官位多高,也不看被告的粉丝多寡。唯一的裁决准绳,是被告的言辞是否越过了法律意义上的诽谤红线。

赢了官司输了光环?政治人物的高风险赌局

然而,合法与合理并不等同于政治上的高明。从政治公关的维度审视,陆兆福亲自下场起诉昔日支持者,是一场收益极低、风险极大的政治赌局。

作为手握重权的公众人物,承受一定程度的谩骂与苛刻批评,本就是政治职务的隐形成本。即便陆兆福最终在法庭上大获全胜,这不仅无法为他增添任何实质的政治光环,反而极易坐实对手“部长仗势欺人、打压言论自由”的受害者叙事。倘若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中不幸败诉,处境将变得无比尴尬,届时洪伟翔势必火力全开,以胜诉者的姿态进行无休止的政治嘲讽,使行动党的威信遭受更深层次的打击。

这场轰动全网的“部长告律师”大戏才刚刚拉开帷幕。它不仅将考验大马司法对“公平评论”与“网络平台责任”的最终界定,更将成为大马政治人物在面对网络异议时,如何在维护个人名誉与政治形象之间取得平衡的残酷试金石。

相关新闻:

Author

  • 马来西亚的新闻太多太乱太复杂?

    我们用新闻上常见的“关键词”,让你短时间内搞懂马来西亚所发生的大小事。

    View all posts